
云南是清朝直隶中央的一级行政区,省治云南府(今昆明),辖迤西、迤东、迤南、临安开广四道,行政机构历经多次调整:云贵总督自康熙元年初设至乾隆十二年定型,兼辖滇黔两省;云南巡抚则四度裁撤复置,光绪末年最终裁撤 。
雍正年间通过平定叛乱并勘定边界,将中甸、维西等地划入云南,确立红石崖为川滇分界,强化中央对边疆的直接治理 。行政区划随治理需求逐步扩展,至清末辖大理、普洱等府及镇沅、镇边等边地厅级建制,形成道、府、州、县四级管理体系 。地理上因山脉阻隔及瘴气生态,清廷在边疆瘴区保留土司制度,形成与内地流官制并行的治理模式。
宣统二年(1910)新政期间,云南按察司改设云南提法司,行政体系开启近代化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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