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本课程以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教学案例,通过宪法修正案审议、国家领导人选举、政府工作报告审查等时政热点,重点解析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四项职权的内涵与区分标准。课程依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结合毛泽东关于人民代表会议的历史论述 ,阐明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制定基本法律、任免国家领导人、决定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法定权限 。同时区分了人大职权与人大代表个体职责的界限,明确人大代表通过审议议案、提出质询等方式参与行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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