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部署,《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是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文号:自然资发〔2023〕72号),自2023年5月11日起实施,旨在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水平。文件由规范性指标和推荐性指标组成,其中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为强制性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为推荐性指标,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控制值。适用于制造业及对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项目,覆盖城乡国有土地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集体土地项目参照执行。不符合指标的项目将核减用地或不予供地,特殊项目需通过节地评价论证,监管措施包括将指标纳入供地方案、出让公告及用地合同并约定违约责任。
该文件前身为2004年《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2008年首次修订后形成国土资发〔2008〕24号文。2023年修订版废止旧文件,明确地方制定标准时容积率、建筑系数不得低于部颁标准,行政办公用地占比不得高于部颁标准,同时允许地方在推荐性指标基础上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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