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是为了预防和处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由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6年11月30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202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对《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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