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宇(吉林大学副教授)

高宇(吉林大学副教授)

高宇(曾用名高湘宇),男,1972年生,吉林通榆人,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新型电池物理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1996年获四平师范学院政治系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2002年、2007年先后取得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及法学理论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包括保险法、公司法、合同法、民商法基础理论 。

2002年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教。2006年赴台湾政治大学访问研究。2008年参与起草《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 。2010年至2014年在中国保监会从事博士后研究,2011年至2012年在美国密苏里大学访学 。2023年5月聘任为吉林大学新型电池物理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2023年11月当选吉林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持了分会场 。主持《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起草等科研项目,主编《保险法学》教材,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曾获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等奖项。兼任吉林大学投资管理与保险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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