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

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

《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经2006年11月3日合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2日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批准,2013年4月28日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修订,2013年5月29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分总则、投资者权益保护、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务监督、法律责任、附则7章44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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