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是一所于1913年合并成立的公立专门学校。其前身为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由山东巡抚杨士骧、提学使连甲筹议创设的山东法政学堂,以及1907年由山东提法使司创办的山东法律学堂。武昌起义后,两所学堂分别更名为山东法政学校和山东法律学校,1912年6月又分别易名为山东第一、第二法政学校 。1913年,两校合并为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并于1914年增设法律本科,原已分设政治经济别科和法律别科,并附设讲习科,以后还曾设过预科。学制别科2年,本科3年。1926年夏,该校与其他五所专门学校一同并入重新申办的省立山东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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