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构,承担具体督察任务,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组长全面负责督察组工作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督察;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督察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形成典型案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清单和案卷,起草形成督察报告;向被督察对象反馈督察意见,参与推动督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对督察组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等。 该机构自2015年起开展第一轮督察,2018年进行"回头看" 。第三轮督察于2023年11月全面启动 。截至2025年12月共完成五批次督察,通过下沉督察、信访举报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 。2026年3月,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督察反馈工作。 5月,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5月26日,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公布广东和广西两省区典型案例。 6月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公布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四省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想要了解更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信息,请点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