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建华,别名“房哥”,原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产权地籍科工作人员,案发时33岁。其任职期间利用复审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职权,通过伪造材料骗购经适房17套并违规办理34户家庭准购证,导致16户成功购得房产;另违规办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骗取补贴7万余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共计16万余元,同时收受贿赂12万余元 。
2012年3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对张建华立案侦查,经审理认定其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案件涉及违规办理经适房准购证及廉租房补贴申请,经办人罗某某参与部分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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