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核心价值体现为秩序与公正,涵盖立法、司法等实践领域。其调整对象为法律现象及其规律,基本特征包含国家强制力实施等要素,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等类别。现代法学理论强调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分支涵盖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等学科 。

中国法学思想发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刑名之学,现代汉语“法学”概念由艾儒略首创后经日语回传 。清代幕友群体通过注释律例、编写实务指南推动律学发展,形成《大清律辑注》《办案要略》等代表性著作 。西方法学起源于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正义之学的定义,逐渐演化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两大传统。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体系自1981年设立首批3个法学博士点,现已扩展至68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其中8所高校同时获得法律一级学科专业博士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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